

什么是党代会
党代会是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简称,是党的各级组织包括中央组织、地方各级组织和部分基层组织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和选举党的领导机关的会议。
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坚持和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进一步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代会的职权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
● 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 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 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 修改党的章程;
● 选举中央委员会;
● 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
● 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 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 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 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职权:
● 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 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不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检工作可作为党委报告的一个内容);
● 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 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党的基层代表大会还有权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党代会代表
党代会代表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党员。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是党章规定的党的各级代表大会职权的主体。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领导机构,必须保证党代表大会代表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党代会代表名额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400至800名。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300至500名。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200至400名。所辖党组织数量和党员人数较多或者较少的,可以适当增加或者减少代表名额。”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具体名额由召集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大型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其二级企业、直属单位党组织隶属其他地方或者单位党组织,且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适当分配一定代表名额。”
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
党代表大会正式召开之前,对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代表资格审查,是党内选举历来就有的规矩;也是确保党代表大会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并是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来源 | 媒体工作部
排版 | 谢孝毅
校审 | 夏欣然 王典
初审 | 张乐怡
终审 | 秦禹权